为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3月25日,正值全国第29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邀请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殷茹检察官来校为八年级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 辨识正当防卫”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
殷检察官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入手,通过与学生互动,指出校园欺凌包括言语欺凌、肢体欺凌、关系欺凌等,它是一种通过恶意手段攻击被欺凌者,给其带来长期的、持续性的伤害行为。其中“重复发生”“具有恶意”“力量悬殊”是其主要特征,“敲诈勒索”和“群体冷暴力”这类恶性事件也常常发生在校园欺凌中。
如果遇到校园欺凌,殷检察官告诉同学们应该这样做:1.勇敢面对,寻找其中最弱小的欺凌者作为突破口尝试破冰;2.日常生活尽量结伴而行,不走偏僻小路;3.看到他人被欺凌,不做冷漠“看客”,及时告知老师、家长;4.在群体中,我们要做到善待他人、关爱弱者。
继而,殷检察官以真实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语言,警醒在座同学们校园欺凌到走向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告诫同学们要引以为戒,增强法治意识。
最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殷检察官引用电影《第二十条》中一句经典台词,向同学们介绍了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结合经典案例对我国的正当防卫制度进行讲解,同时与“特殊防卫”、“防卫过当”等法律术语进行理性辨析,澄清了同学们在认识中的一些误区。
播一粒法治之种,育一方和谐之田。相信通过本次法治教育专题讲座,能进一步普及学生的法治常识,提高自身的法治意识,自觉抵制和防范校园欺凌。今后,学校将继续加强法治教育,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
(撰稿:刘雨霏 摄影:周军 审稿:李琳琳 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