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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丽华中学党政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7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张宇红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质量,不断激发学校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党政后备干部人选推荐工作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选结构

    党政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分为三个层次:

    1.第一层次为党政正职后备干部;

    2.第二层次为党政副职后备干部;

    3.第三层次为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

    二、人选条件

    1.总体要求。推荐人选应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意识,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等。

    2.年龄要求。第一层次45周岁以下;第二层次40周岁以下;第三层次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学历要求。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

    4.管理经历。第一层次推荐人选应具有党政副职任职经历;第二层次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层管理经历。第三层次推荐人选一般应具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三、推荐数量

    第一层次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第二层次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第三层次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其中至少1名在30周岁以下)。

    四、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动员。

2.推荐人选。后备干部推荐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鼓励自荐。28日前召开党组织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3.学校公示。推荐人公示5个工作日。

    4.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党政后备干部推荐人选情况表》(附件1)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册》(附件2),经党组织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组织处

    5.组织考察。市委教育工委组建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学校推荐人选进行考察。

6.研究确定。市委教育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兼顾性别、学科、党内外干部结构等,进行分类比选,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后,确定党政后备干部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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