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州市丽华中学!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常州市丽华中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讨论稿)

发布时间:2022-01-14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张宇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管理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的通知》(苏教基函〔2021〕33号),结合教育工作要求,为做好《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规范》政策解读、培训辅导、宣传引导等工作,推进政策落地落实我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考试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小组

  长:孔德旺

副组长:万建群

  员:张海平  张小华  李琳琳  教研组长  备课组长  班主任

二、实施内容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首先,学校分别召开中心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教研组长会议等多层次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让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到落实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其次是向学生和家长做好宣传,广而告之。通过主题班会、升旗仪式、家长群、家长学校、微信公众号等不同形式积极教育引导使得学校上下、校内校外人人了解考试管理内容,逐步形成家校合力。

2.规范考试功能与定位,明确考试的范围与类别,优化考试的命题与方式,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正确运用考试结果。以“悦纳世界,激活自我”为办学理念,践行“赏识”的校训,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注重学生学习兴趣、态度、方法与习惯培养,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

3.发挥考试的指挥棒作用,坚持教、学、考相统一。严控平时考试次数,降低考试难度,每次考试难易程度要与教学要求相当,严禁过度拔高试题难度,切实减轻学生应试化、竞技化压力。

4.转变教育评价观念,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考试结果采取等级制方式呈现。

等级

比例

A

50%—60%

B

30%—40%

C

少量

5.大力宣传“双减”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学生家长、广大群众切实转变教育评价观念。学校制定新三好标准:“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培育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激发学生发展的内驱力,引领学生正面、健康成长。

三、监管督查。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努力构建家校社共育的良好工作局面。学校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覆盖、常态化的督导机制,对考试管理的落实成效进行专项督导,以调查问卷、教师访谈、学生座谈等方式调研,及时反馈督查结果。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